現代越形複雜資訊系統的開發,尤以要應付快速變動性的議題,幾乎所有的主流開發流程,包括 UP (Unified Process), XP (eXtreme Programming), Agile 等不論重、輕量型的流程方法論,均一致強調反覆 (Iteration) 與 漸增 (Incremental) 開發的必要性。 關於反覆式與傳統瀑布式 (WaterFall) 開發的比較說明,請參考先前我寫過的一篇:「從軟體架構師(Architect)的觀點來看軟體開發流程」。
I&I (Iteration and Incremental) 的開發模式,已逐漸成為軟體開發的最佳實務 (Best Practice)。 但是, I&I 開發模式的實踐與否,只有在軟體開發團隊的內部才知道;對於客戶單位,他們是不知道,也不可能瞭解委外軟體廠商,內部是運用什麼樣的開發模式。
所以,外包的委外軟體開發專案,若是使用 Iteartion 的開發模式,該如何計價收費? 或者,某大型公司的 IT 單位,規範了外包軟體廠商,必然要遵循該公司所制定的開發流程綱要。 這兩個可以說都是相當奇怪、卻也常見的問題與現象。
我先說明第二個那個怪現象‧‧‧
IT 單位規範外包廠商的開發模式,一點意義都沒有。 因為,客戶根本看不到委外廠商內部是如何開發的。 即使你強調希望委外單位能走 I&I 的模式,但是,他要掛羊頭賣狗肉,你也沒轍,因為,從最終產出 (Artifacts)來說,你根本無法知道委外單位是採取何種開發模式來完成的。 客戶單位只能要求說,委外單位要能在毎一個議定的階段時間,要能達成分次交付的產出甚或可以早些釋出 (release)、可以完整被執行的功能案例。
客戶單位所制定每一個該付交產出的階段時間,這個應該是稱之為 "Milestone (里程碑)",完成每一個階段的交付,也可以及早瞭解委外單位的釋出品質,或作為下一次交付的回饋 (Feedback):而若是要求儘早能看到可被執行的部分功能案例(或模組),這稱之為 "及早釋出(Early Release)"。
再回來討論第一個問題,採用 "Iteration" 開發模式該如何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