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同步發表於 FB 社團-軟體設計鮮思維 **
月初在內湖某大電視購物/網購平台總部的資訊單位授課。喔,先誇讚下,約有50來位的學員,上課過程大都蠻踴於提問且活潑,可說上得挺順暢愉快。
其中在談及使用案例模型 (use case model)的需求架構分析時,關於外部系統的定義,個人特別強調會是透過介面 (interface)的整合,如透過 web service or message service 等),而不會是透過資料庫的整合方式。
然後其中有位學員就問了,如果連結外部系統是透過 FTP,也就是開發中的系統這邊為 FTP Client,然後以批次定時處理的方式,傳送到外部單位的 FTP Server,對方也是採用批次自動處理的作法,把接收下來的檔案作解析處理。
這樣 FTP Server 是否是開發中系統的外部參與者 (actor)?我倒是沒想到現在會有這樣的作法,最初的直覺當然不會是。
不過課程休息時,再仔細想想,回歸到所謂外部系統整合的定義,是否有透過介面來連結? 事實上,FTP 的 Client/Server 是有的 (當然就是透過 FTP 協定),且兩邊系統之間並未透過手動操作,而確實是系統對外部系統之間有達成自動化的整合 (雖然是透過批次處理的方式)。
為何會有這麼「low」的作法?其實這與實作技術沒有太大關係,而是因為當要與外部單位的系統作整合時,外部單位總會有「安全性」的考量,不一定願意釋放出可讓系統直接呼叫的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