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接到 iThome 技術編輯的 Email,希望能與我們 HSDc. 團隊針對專案管理,尤以開發工具的應用上,如何從軟體開發過程省視整個ALM(Application Lifecycle Management),並探討開發人員/團隊如何應用相關工具以實現ALM的議題上,來接受採訪。
這樣的主題,我是特別有興趣的,所以今日與該技術編輯約在中和四號公園旁的「咖啡因」,我是最喜歡邊喝咖啡、邊暢談相關軟體相關的議題。 😀
因為 Ringle 也剛從埃及度蜜月回來,也順道一同邀他一起來參加。該位技術編輯姓張,還是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畢業,呼,學歷高,談吐應對也彬彬有禮,不過我一直是蠻好奇的,學物理又是如此的高材生,捨物理的研究而就 IT 產業的技術編輯,還真不知道這樣的選擇是好或不好?
與該技術編輯的訪談中,我發現到,嗯,他似乎也被軟體業界的許多 “現象” 給迷惑住了,他一直以為會有所謂的 “聖盃”,(我是稱之為銀彈,Silver bullet),可以協助以及簡化專案開發與管理上的許多 “痛”。
嘿,我總覺得,有些道理,再簡單明顯不過,但是,為何在軟體業界內,總是會存在如此這麼多的 “茫點”? 怎麼會有人相信有 “聖盃” ?
經營者及管理階層總想靠所謂的 “制度”、”規範” 以及 “好用” 的工具來 “圈住” 開發人員,這樣的模式在硬體代工產業是行得通,為什麼?道理很簡單,硬體代工產業下的 “Worker” 可以忍受不合理的工時與不愉快的環境,因為最起碼,他確實享受到如配股、年終分紅的高所得待遇。
但是,軟體公司,當你走向 “制度化” 的管理模式後,”個人” 的特質是越來越被淡化,而講究的是整體團隊的 “產能”。我可要特別強調,是 “產能”,而非 “團隊知識”。從經營者與管理階層的角度來看,這是最樂見其成的。但是,從 “Worker” 的角度來看時,當你的工作只是持續作重覆性的工作,而沒有成就感時,你需要另外一個回饋,也就是,實質高所得的待遇。 而根本事實是,國內軟體開發人員的薪資普遍不高,多數軟體公司甚至視加班是合理的常態,卻很少看到哪家公司有支付加班費的。
就整個採訪的過程中,我經常就類似這樣業界普遍常見的 “現象” 來反問該技術編輯(他似乎有擔任過軟體開發相關的角色)。有趣的是,我發現到,後來反而我問他的多,他問我的少,還真不知是誰採訪誰了。;D
基本結論是,若不回歸到 “人本” 的開發團隊,而去外求制度、流程與工具,我一直認為那是 “本末倒置”,絕對無法解決複雜本質的根本性問題。
有趣的是,幾乎每家軟體公司的經營管理階層都會說:我們是很重視、照顧人才的。
嗯,只要問問看實際擔任開發職人員兩個最基本、單純的問題就好了:
- 你對你的工作有沒有成就感?
- 你領的薪水是否滿意?
只要能滿足以上其中一個條件就好了,這樣的話,建議你,請繼續待在現在的環境,這並不容易找得到的 😉
P.S
其實,訪談了好幾個小時,其中有些更細節性與敏感機密性的話題,就不方便提出來。不過,我可是認同好的相關專案開發工具與製程,確實是可以協助 80% 重覆性的工作。但是,剩下的 20%,才是影響專案成敗的主要因素。那是屬於抽象、創意性的軟體設計範疇,絕對是工具或方法論所無法取代的。
略有同感
Hello Mao:
謝謝您如此仔細地告訴我相關 CMMI 的說明。 🙂
不過呢,我對 “人本” 的意涵,除了您所提及上述該問題之外,其實還有從其它幾個角度來思考,那幾個角度,我現在很難作說明。
我很希望,若有機會(是很希望),可以邀請與請教 Mao 您一起針對 CMMI 相關議題與我個人心中的一些疑惑來討論。
若您可以的話,煩請 Mao 以 Email 聯絡?
Hi Kenming:
這一期的商業週刊有一篇印度軟體公司Wipro導入CMMI的經驗與效益, 我的回答太簡短, 讓您產生誤會, CMMI沒有問題, 問題是出在您說的 “人本” , Wipro 也說了推動CMMI最大的推動障礙是工程師的習慣不易改變 ! 所以我所認知的”人本”與Wipro一樣, 無論是推Agile, XP , RUP, CMMI, 如果 “人” 本身的思維不改變, 任何好的流程改善, 工具都是沒有用的.
我接觸也參加許多軟體開發流程改善 or CMMI 的演講,確很少聽到這方面的聲音, 而都是在談如何做需求管理, 建構管理, 如何做MA Report, 今天看了Wipro的經驗談, 它總算說到重點了
MaoYang
Hi maoyang:
思考許久,實在很難回覆您的解釋。 🙁
不是不認同 CMMI,而是… 許多問題點尚待思考。
>>基本結論是,若不回歸到 “人本” 的開發團隊,而去外求制度、流程與工具,我一直認為那是 “本末倒置”,絕對無法解決複雜本質的根本性問題
也許,CMMI就是一個典範 🙂
“當你走向 “制度化” 的管理模式後,”個人” 的特質是越來越被淡化,而講究的是整體團隊的 “產能”。我可要特別強調,是 “產能”,而非 “團隊知識”。”——关于这点,深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