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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線上輔導了一位 技術職PM 結構設計的實現 (Realization)議題,他傳給我 DDD 的架構圖,覺得在「Domain Service」與「Domain Model」的責任界定上,觀念不是很清楚。
嗯,其實這所謂的 DDD (Domain Driven Development) 架構圖根本就是典型 3-tier (Presentation-Application Logic-Data Source) 分層結構呈現爲圓形的剝洋蔥層次而已,越是內層 (Domain Model) 越代表爲系統的核心。
工程師從這張圖往往會認爲「Domain Model」是最重要的核心觀念。是這樣沒錯,但對以「需求爲導向」的專案開發性質,它卻反而沒那麼重要!況且結構設計的基礎功夫要很紮實,封裝-介面-多型 諸多「虛」的設計觀念確實能充分了解並能整合活用,沒有花上 5-10 年以上功夫,是不容易應用在現實的系統開發上的。相對於此,「Domain Service」對現實的專案開發可是更切實際,且結構設計上的觀念也會比較容易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