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 the right thing

經常有人比較底下兩句話:
Do the right thing
Do the thing right

到底那句話才是正確的呢?

似乎越來越多人認同應該是要 “Do the right thing” 才是重要的,先能確認目標,行動才有意義!
但是,反向思考,難道 “Do the thing right” 不重要嗎?

其實,我們經常會陷入所謂的 “二分法”的陷阱,一定要從問題當中選擇唯一的答案。
真的非這樣嗎?不然吧...這兩句話個人一直認為應該是相互呼應、是互補,而不是衝突的。
一個是 ““,一個是 “” ; 一個是 “目標(Goal)“,一個是 “手段(HowTo)“。

結果我在易發久的「不是不可能」一書中,看到他對效率的定義如下(P.62):

運用對的方法,在最短的時間內把對的事情做好!“。

真棒!這一句話就整個串連了上述的兩句 “Do the right thing” 與 “Do the thing right” 了 ^_^

文章導覽

   

共有 6 則迴響

  1. 我的看法跟諸位雷同,都是兩者要兼顧才行。
    與其在兩者間加個「AND」,我認為我們可以簡單一點說成是「Do the right thing right」… 😉

  2. 謝謝墳墓的說明 🙂

    這兩句話所要凸顯強調的是 “對比” …
    “What”、”Why” – “How to”;
    “戰略” – “戰術”;
    “Goal” – “Action”;

    不過對於 “Efficiency” 這個詞彙,倒沒有墳墓兄考據得如此仔細,實在收益良多 ^_^

  3. BTW,管理學上對於效率(Efficiency)和效果(Effectiveness)
    兩者是有絕對的區別的,Efficiency 應該不包含『對的事情』,
    他只強調『用對的方法做事情』而已。

  4. 在我的記憶中,兩者是完全不同的,相互之間也沒有所
    謂的衝突存在,而應該是兩者並存的,這應該是管理學
    開宗明義的第一章。

    Do the right thing 指的是 Effectiveness ,做對的
    事情。

    Do the thing right 指的則是 Efficiency ,用對的
    方法做事情。

    兩個 “Right” 所針對的主題本來就完全不同,一個的
    主體是『事』,而另一個則是『方法』。

    而真正好的狀況,應該是『用正確的方式做正確的事情』,
    因此我認為並沒有哪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存在,兩個都
    是必須顧及的。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