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比較底下兩句話:
"Do the right thing"
"Do the thing right"

到底那句話才是正確的呢?

似乎越來越多人認同應該是要 "Do the right thing" 才是重要的,先能確認目標,行動才有意義!
但是,反向思考,難道 "Do the thing right" 不重要嗎?

其實,我們經常會陷入所謂的 "二分法"的陷阱,一定要從問題當中選擇唯一的答案。
真的非這樣嗎?不然吧...這兩句話個人一直認為應該是相互呼應、是互補,而不是衝突的。
一個是 "",一個是 "" ; 一個是 "目標(Goal)",一個是 "手段(HowTo)"。

結果我在易發久的「不是不可能」一書中,看到他對效率的定義如下(P.62):

"運用對的方法,在最短的時間內把對的事情做好!"。

真棒!這一句話就整個串連了上述的兩句 "Do the right thing" 與 "Do the thing right" 了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