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 vs. 「反思」

凡是人,必會犯錯。所謂的「犯錯」,在於 “做了不恰當的事” 而造成自己或他人的困擾。

重點在於,犯了錯之後,個人的覺知為何?

一點都沒察覺到,依舊我行我素,繼續犯錯。
覺知能力的不足,而造成其他多數人的困擾。如此,可能離群索居會比較理想。

因為犯了錯,而自責,即我們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反省”。

“反省” 帶著兩個含意:自我的覺知及自責。

因為自我的覺知,所以懂得修正。注意的一點是,覺知是在於心態本質上的 “內化”;而非僅是表面行為及言語上的修飾。另外,可不要矯枉過正,因為要迎合他人,反而把自己 “獨特性” 的性格給抹煞掉了。

而 “自責”,從字面上來看,帶著自我責備的意味很重。其實,這是對個人的心理(包括自信心)及身體都很傷的。
除非因為造成他人永遠無法彌補的傷害,如此而自責不已,沒有話說。
否則,實在沒有必要 “自責”。因為,人必會 “犯錯”!

犯了錯,只要懂得自我的覺知及適度修正,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了。

所以,我個人一向 “不反省”;而是以 “反思” 來取代 “反省” 這個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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